高位引领,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钦州市 “国培计划”实施十周年工作总结
“国培计划”实施以来,我市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质量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积极谋划、全盘统筹,高位引领、多措并举,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重要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钦州市教育发展大会和钦州市教师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钦州市,因地制宜,面向全体,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根本,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中心,满足教师需求为原则,激发教师活力为重点,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适应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立足实际,认真调研,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精心组织和开展教师培训工作,通过各级各类培训,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快速提升,努力塑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保障和推动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的发展。
(一)发展为本,按需施训。
以促进教育发展为指向,以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普遍提升为核心,围绕全市学前教育突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突破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等重大决策,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的实际需求,开展差异化的教师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覆盖全员,突出重点。
坚持点面结合,面向全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深入开展全员培训;着力加强校长和骨干教师、乡村教师的培训。
(三)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按照职责分工,自治区、市、县(区)、学校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培训任务的责任分担,培训管理的协同推进,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的有序衔接和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创新,质量为准。
遵循教师发展规律,推动教师培训模式创新、内容创新、制度创新,把提高质量贯穿于教师培训全过程,加强教师培训的督导评估,不断提高教师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建成了一套市、县教师培训体系,完成对全市在岗中小学、中职教师不少于360学时全员培训,中小学、中职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国家、自治区和市培训为引领、县区培训为支撑、校本研修为基础、开放有序的培训格局。
(一)教师培训全员覆盖。通过集中培训、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岗返岗等方式,对全市在岗中小学、中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每人不少于360学时。其中,重点培育“钦州市教育家”30名,培养中小学、中职名师50名、名校长(园长)30名,培训市级骨干校长(园长)50名、市级骨干教师50名,紧缺薄弱学科教师1000名、村小教学点教师1000名,信息技术推广骨干教师1000名,培训者150名,课外活动优秀辅导教师200名,中高考学科优秀教师200名。
(二)教师能力素质普遍提高。每年规划教师培训项目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文件精神,充分结合我市教师实际,以确定教师培训的主题和内容,通过培训,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得到明显提升,教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自觉性普遍增强,教师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大幅提高,基本适应新课程改革以及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乡村教师视野普遍得到开阔,教育理念普遍更新,课堂教学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三)教师培训基础能力明显增强。每个县区建设好一所教师培训机构、不少于3所培训基地学校,开展一批基础能力项目建设。市重点建设1个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1个中职“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所示范性县区级教师培训机构、12所市级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基地学校;市重点立项2个教师培训重大研究项目,创建市级师资培训项目库,建设培训课程资源30门以上。
(四)构建立体协同的培训体系。积极构建自治区、市、县(区)、学校四级联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衔接的教师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办民办培训机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优质中小学(中职学校)协同合作。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培训在教师参训遴选、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类型、培训时间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在国家教师培训规划的基础上,自治区、市、县(市、区)、学校分级规划,分层实施。自治区指导规划全区教师培训,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市负责制订市级培训规划,统筹组织实施本级以及自治区下移的培训项目,指导所辖县(市、区)培训。县(市、区)做好当地教师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工作。学校做好校本研修,按要求选派教师积极参加培训。
(五)探索多元复合的培训方式。顺应教师培训变革要求,采取多元化、混合式的培训组织形态。根据培训对象、培训主题的实际需要优化设计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网络研修、送教上门、校本研修、比较学习、巡回讲学、海外研修、特级教师工作坊以及“双师教学”等多种方式,促进教师学用结合,确保教师培训实效。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跟岗培训和情境体验改进教学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育智慧。倡导小班化培训,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组织培训。
(六)设置系统递进的培训内容。运用科学的测评工具诊断分析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准确把握教师培训需求,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与能力、专业情意等方面系统设置培训内容。依据教师和校长发展规律构建“标准-模块-菜单”的课程体系,建立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鼓励学校和培训机构自主开发本土培训资源,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七)完善科学规范的培训制度。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教师五年内接受不少于360个学时(120学分)的培训,其中校本研修不少于150学时,短期集中面授不少于90学时,网络研修不少于120学时。新任校长(园长)必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中职专业课教师每5年必须到企业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
1.完善培训机构学分管理制度。实行培训学分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教师职务评聘相挂钩。积极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逐步实现教师非学历培训和学历教育学分互认。
2.建立培训资质认证制度。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委托第三方认证的培训机构方可在全市范围内承担教师培训项目,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专家方可给培训学员授课。完善优质课程资源评审与推荐制度。经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或市教育局授权组织评审并推荐的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方可在全市范围推荐使用。
(八)建设功能完备的培训基地。市重点建设1个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重点建设1个以“普通高校+中职学校+行业企业”为主要模式的中职“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充分发挥承担职前培养的师范院校和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专业机构在教师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参与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支持市内高校依托高水平的优势学科建设教师培训基地。
市重点支持建设1所示范性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引领和带动全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发展。每个县(区)建设好一所教师培训机构,有独立法人资格、配备专职人员、有场地设施,规划、指导并组织开展当地各类教师培训。县区级培训机构可以依托当地高校、职教中心来建设,鼓励城区教师培训机构纳入市、县(区)级教师培训机构统筹规划、统筹建设。县级培训机构可以通过挂靠当地职教中心、改扩建或新建等多种方式来建设。市、县(区)积极推进当地电教、教研、装备等机构的整合,切实增加教师培训能力。
市遴选确认12所优质中小学、中职学校作为市级培训基地学校,并使其成为各县区地教师培训的实践基地、研究基地和示范学校。市直、县(区)按照不少于当地学校总数5%的比例建设基地学校。
积极将乡镇中心校建设成为乡镇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配备校本研训设备,建立校本研训专业指导团队,扎实开展村小、教学点教师校本研训活动,形成片、乡、县的校本研训协作体,提高农村学校校本研训质量。
(九)组建结构合理的培训队伍。遴选优秀的高校专家、一线优秀中小学(中职)教师和行业企业优秀人才组建培训专家资源库。市按照专家与当地教师比不低于1:300建立市级教师培训专家队伍,各县(市、区)按照专家与当地教师比不低于1:100建立县级教师培训专家队伍。
建立培训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各地培训专家的信息共享和培训成效评估。全市各类培训项目的培训者须从各级教师培训专家库中遴选,每个项目的培训者构成要求一线优秀中小学(中职)教师或教研员的比例不少于50%;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培训项目须有不少于25%的区外专家。加强市内专家队伍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三、工作亮点
(一)坚持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质量两翼并进。“促进公平”是我国基本的教育政策,“提高质量”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国培计划”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首先就体现在对乡村教师的大力倾斜上。“国培计划”绝大大部分的经费和培训名额都用于乡村教师,为广大乡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长与教师创造了宝贵的培训机会;在培训方式上,创新采用了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等办法,给予更多的乡村教师学习的机会,将“国培计划”真正落到实处;在培训内容上,紧贴乡村教师实际需求,大力开发满足乡村教师需要的课程,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这不仅适应了当前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需要,而且对我国今后相关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公平的实现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二)坚持提升教师素质的目标导向。坚持提升教师素质的目标导向是“国培计划”发展的根本保证。在提升教师素质的目标导向下,“国培计划”多措施并举。其一,为各级、各类、各岗教师提供了专业发展的机会,使受训教师群体不断扩大。例如,“示范性项目”从最初针对骨干教师、班主任、薄弱学科教师为主,到现在增设针对骨干教研员、中小学名校长、幼儿园园长、青年教师等群体的高端研修项目。其二,“国培计划”精心遴选培训者团队,积极建立动态调整的国培专家库,吸纳一线实践经验丰富的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教研员,其三,“国培计划”十分重视面向实践的“按需施训”,根据调研结果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项目,丰富了教师的知识,增长了教师的能力,更新了教师的教学理念。
(三)坚持项目管理为主的推进方式。“国培计划”采用项目管理的办法具有较多的优势。首先,由顶层设计对项目作出规划与引导,提供项目指南,设定相应期限、目标与激励。通过培训项目的逐年实施,上一轮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下一轮项目申报的依据,有效激发了相关机构的积极性,保证了培训实效。
(四)建立并完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强化教师培训系统内在发展动力,优化外部发展环境。
(五)实行竞争择优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争性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察择优遴选各类示范性项目的参训对象。
(六)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自治区、市、县(市、区)在培训政策的落实、培训项目的设计等方面的分工合作。全面推进培训机构与市、县(市、区)、学校在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实行各级各类培训项目的实施方式、参训对象、培训内容有序衔接,确保培训符合教师成长规律。
(七)建立经费分担机制,培训经费由政府、社会、个人三者共同分担。财政性经费实行中央、自治区、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共同承担,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支持教师培训,推动教师适当分担少量个人培训成本。
(八)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对培训重视程度高、政策落实好、积极创新培训模式的市直、县区和学校给予奖励。对培训组织不力、经费不落实的市直、县区和学校减少经费投入和有关教育项目支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培训机构和参训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培训机构实行年度末位淘汰,对培训态度不端正、表现差的参训教师,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九)加强“国培计划”宣传工作,国培项目开班,要求学员每天撰写学习体会和心得,并通过QQ群、QQ空间、微信群、朋友圈、美篇等网络平台进行发布和宣传,同时精选优秀的简报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教师培训的各项政策措施,培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成果得到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国培计划”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