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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培计划”和

“区培计划”项目改革工作的通知

桂教师范〔201516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02号)精神及当前我区教育发展需要和教师培训的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实施“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改革,下移教师培训工作重心,由市县组织实施部分国培和区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改革

为适应新时期我区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着力破解教师培训存在的问题,必须大力推进我区教师培训改革,要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的教师培训体系、功能完备的教师培训机构和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成对全区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新一轮360学时全员培训,基本形成以国家和自治区培训为引领、以市县培训为支撑、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开放有序的培训格局。

在培训体系建设中,自治区统筹负责指导规划全区教师培训,抓好高端和骨干培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市统筹组织实施自治区下移的“国培计划”项目和“区培计划”项目,负责制订市级培训规划,抓好市级培训,指导所辖县(市、区)的培训;各县(市、区)抓教师全员培训,做好当地教师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工作;各学校抓好教师的校本研修,按要求选派教师积极参加培训。

在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中,市级教师培训机构可以依托当地高校或职教中心建设,可以单独新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可以在当地职教中心加挂教师培训中心,可以改扩建原有教师培训机构,可以新建设教师培训机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必须是实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有场所,有人员,要充分发挥规划、管理本地教师培训和组织开展本地教师培训的职能。各地建设培训机构必须充分根据当地实际,不搞一刀切。

二、认真做好2015年“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下移培训项目各项工作

(一)准确把握2015年“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改革思路。2015年,“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统放结合,重心下移”。自治区统筹“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各项工作,负责部分重点培训项目,研制有关培训改革的制度、政策等。下移培训经费、培训任务及培训管理权直接到市,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遴选项目县、设计培训项目、遴选培训机构、选择培训对象、组织实施培训项目、进行培训过程管理及绩效考核等;今年主要依据各市教师总数、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情况、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情况、近年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培训组织实施能力、培训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下拨各地培训经费。

(二)科学设计培训项目。加强培训调研,摸清培训需求,根据“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实施要求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科学设计本地教师培训项目。今年“国培计划”主要面向乡村教师开展培训,项目分为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和乡村校(园)长培训5大类,自治区统筹实施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和乡村校(园)长培训3大类项目,下移送教下乡和教师网络研修2大类项目及“乡村新建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子项目到市级,其中,教师网络研修分为3个子项目: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教师工作坊坊主研修和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各项目和子项目的设计必须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实施时间、经费标准等内容。下移的“区培计划”由各地根据本地5年教师培训规划以及教师队伍实际自行设计项目,必须统筹好项目设计的衔接性、培训内容的系统性以及培训对象的层次性,确保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认真遴选项目县。各市可根据自治区下拨经费数量、本地教师培训经费数量及教师培训规划,合理确定当年项目县的数量,其中,送教下乡项目,南宁、桂林、玉林、贵港等4个市遴选的项目县不少于2个;其他市遴选的项目县不少于1个。项目县的遴选必须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材料评审和专家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积极性高的县(区、市)。遴选的项目县应具备以下条件: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有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并已实现或计划与本级教研和电教等部门整合;县财政足额落实本级培训专项经费,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5%列支培训经费等。各地要合理安排项目的分配,原则上送教下乡培训和教师网络研修分别选择不同的项目县,避免参训教师过于集中或重复参训;在教师网络研修项目中,一家具备国培远程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接1个县,也可以同时对接多个县。

(四)择优遴选培训机构。今年“国培计划”项目实行“协同申报、协同承担”。根据国家要求,“国培计划”项目须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只有教育部公布的具备承担“国培计划”项目资质的机构及区内外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才可以参与竞标,其他单位不予受理。项目必须由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承担。高等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要加强资源整合,建立与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的合作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区培计划”项目可由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单独申报或协同申报,机构的选择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方式确定,但必须考虑投标或委托单位的资质和水平,必须具备“国培计划”培训资质或具有3年市级及以上项目培训经验。各市组织实施招投标时,必须成立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机构和具体负责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遴选过程并监督遴选结果,确保遴选过程公平、公正。

(五)合理安排培训经费。下移各地的“国培计划”教师网络研修、幼教阶段送教下乡培训以及乡村新建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子项目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按照经费数量和国家有关要求,全部用于设计相应项目,其中,教师网络研修项目须安排50%的经费用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同时,市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支持义务教育阶段的送教下乡项目和各市自行设计的集中培训项目,对于设计好“国培计划”送教下乡培训项目后,剩余的经费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设计其他培训项目。各地务必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确保专款专用。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勤俭节约,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培训经费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各地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培训项目均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参训教师的培训费。

(六)切实加强监管评估。采取学员网络匿名评估、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管评估。各地要依据相关标准,细化评审指标,严把培训机构入口关。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导评估,并实行通报制度,向各地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对存在机构遴选不当、培训管理不力、参训学员满意度低、培训经费使用不当等问题的市,将核减该市当年专项经费,并在第二年停止核拨该市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项目县实行年度末位淘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教育局尽快设计好今年本地教师培训规划,认真填写项目规划表(见附件2),并于514日前报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根据评审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培训规划书,并于520日前发布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二)请各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培训机构及项目县的遴选工作,并于620日前,将承担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机构名单及项目县名单报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便于统一报至教育部和财政部审核。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师范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徐文强,07715815208。材料报送联系人及电话:蔡春红,07715815390,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1606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spzx@188.com

        附件:1 2015年市统筹实施的“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内容及要求

                  22015年“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项目规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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