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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桂教师培〔201417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效益,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14-2017年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现就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以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为宗旨,以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推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分级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实施“提升工程”,推进教育教学手段与方式的变革与创新,为加快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总体目标

根据教育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由我厅统筹整合相关项目和资源,从2014年起,分地区、分年、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到2017年底,完成全区45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建设广西教师培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机制,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

1.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各地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学分),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2014年,我厅将在全区遴选40个实验县区开展培训试点,同时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领导、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骨干队伍(培训管理者、培训者和教研员)进行专题培训。非试点市也可于2014年启动市县和学校骨干培训,在2014-2017年期间,原则上按照教师总量的10%30%30%30%比例完成全员培训工作。全区分年度培训规划任务数见附件2

2.分级实施,确保质量。按照“自治区抓重点,市县保全员,学校重应用”的培训体系分级推进。我厅和自治区工程办负责确定培训内容及施教机构,建设培训管理平台,建立自治区级培训课程资源库,组织开发测评系统,重点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专兼职培训者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以及农村教师进行培训。各市县要通过专项培训和专题教研,组织开展区域性教师全员培训。健全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制度,确保研修质量。中小学校要将提升工程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将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重点通过现场诊断、观课磨课、教学竞赛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用结合。

3.整合项目,衔接资源。充分整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相关培训项目,推动“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等项目与“提升工程”在课程、学时、资源等方面的有机衔接,避免重复培训,并融通使用其培训成果,激发教师参训动力。

4.创新模式,注重实效。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强化情境体验环节,确保实践成效,使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建立学习效果即时监测机制,确保培训质量。坚持底部攻坚,积极推动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与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实践、教师专业成长等紧密结合,建立以校为本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推行移动学习,为教师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进行便捷有效学习提供有力支持。采取“送教下乡”和“送培上门”等方式,为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

(二)建设广西教师培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我厅将建立优质资源遴选机制,采取引进、遴选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广西教师培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汇集项目评审、教师选学、过程监控、绩效评估、证书和学时(学分)登记查询等培训管理、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对通用性强的优质资源进行加工升级,启动教师培训MOOC(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建设工作,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各市县要重点建设典型案例资源,支持中小学与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加工生成性资源,开发微课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

我厅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培训课程标准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开发、引进适合我区实际的测评工具,建立网络测评系统,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测评,为教师提供便捷有效的测评服务。测评主要采取教师网上自测方式,通过案例开展情境测评,以评促学,以评促用。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教学点、村级小学结合实际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测评。各地要根据测评数据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明确自身不足,查漏补缺,合理选学。

(四)建立推动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机制。

各地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各地要通过开展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通过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等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厅成立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区提升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主管处室为师范处、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工程实施日常工作;成立执行机构(设在广西教育学院),负责提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和评审等工作。我厅负责组织招投标、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精细化管理。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地提升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思路,制订实施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充分整合师培、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力量,依托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培训基地,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开展本地区全员提升培训。

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落实保障经费。自治区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专项培训、管理平台建设、资源开发和能力测评等工作。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切块用于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市县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地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健全完善教师培训学习、教学行为改变、信息技术应用绩效评价体系等相关工作制度,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作为教师专业发展评价、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等的必备条件和重要内容,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四)做好监督评估。我厅负责全区“提升工程”实施的质量监管工作,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并将各地提升工程实施情况作为教师培训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督导和考评,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于81日前将本市“提升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825日前将本市制定的“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

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施雁、卢滔;电话:0771-58154125815401;电子邮箱:gxspzx@188.com,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1602室,邮编530021

自治区“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岑磊,电话:0771-5864766;电子邮箱:gxtsgc@163.com;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与信息管理中心,邮编:530023


      附件:1. 广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2. 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 分年度规划任务数

      3. “提升工程市级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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